不学无墅

寸寸生命都有意义

【美食Only】《在槲寄生下接吻会有好运》

美食组/《槲寄生下接吻会有好运》

2018.12.17——2018.12.25

全文11244字



总算赶在圣诞节写完了!


大家圣诞快乐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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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王耀窝在沙发里眼皮子还有点沉,外面大雪纷飞,屋子里的空调呼呼地往外吹着热气,让人昏倦欲睡,他一时间以为自己的耳朵听错了弗朗西斯的在说些什么。


好在弗朗西斯也并不在意。他衣冠楚楚,西装穿得笔挺,新买的皮鞋一尘不染,踏在家里上好的木地板上也不觉得心疼。手上那一捧娇艳欲滴的红玫瑰被递到王耀面前,王耀抬起头,嗡嗡作响的耳朵第二次听到弗朗西斯的声音:


“我爱你,耀。”弗朗西斯说,“奔着结婚去的那种……我们能不能试试在一起?”






王耀沉默地把自己那没骨头的坐相收起来,脊梁骨一寸一寸地挺直了,脚也从沙发上乖乖踩到了地上。木头的触感温润光滑,还带着暖意,他脑子里乱哄哄的,液晶电视屏上的纪录片还在喋喋不休,王耀手摸上被自己丢在旁边的遥控器,手指无意识地摩挲着按键,却又不敢按下关机键。现在空气一片凝滞,弗朗西斯抿着嘴,眉目低垂,细密的眼睫低低盖住大半紫色眼睛,还维持着送花的姿势,像座大理石刻的雕像。


“额,弗朗西斯……”王耀感觉自己脑子里一团乱麻,有点理不清头绪应该从哪里说起,可又不忍心看弗朗西斯一直这么尴尬地站着。他站起来,突然觉得很局促,这个时候才意识到他们不过认识不满一年,而他已经把弗朗西斯的家当做自己的了。


两个人站在屋子里,面面相觑,弗朗西斯的眼睛很亮,眼里的兴奋劲却渐渐消失,脸色一点点白起来,一向自信骄傲的男人此刻脆弱得像张薄薄的纸片。王耀伸出手,从弗朗西斯手里接过那一捧玫瑰,上面的刺被很认真地剃干净了,王耀碰到弗朗西斯的手指,发现他的指尖凉如雪水。


放在平时他一定没个正型窝在软塌塌的沙发上笑得一脸没心没肺,看着弗朗西斯懊恼的脸大肆嘲笑他也会有紧张得话都说不出来的一天,还好意思自称情圣……可现在他们谁都笑不出来,王耀觉得抱在怀里的玫瑰像火石一样烫得他心脏急跳如鼓擂,而弗朗西斯也并未因此而显得喜笑颜开。他垂下手,局促地拿手指蹭了蹭鼻尖,马上又把手垂下去,眼睛还认认真真地望着王耀,等待中国人说完剩下的话。


王耀指腹在那些凹凸不平的茎节处无意识地挤压,他有些不知道用什么表情来看弗朗西斯,于是低下头看着光溜溜的脚背,缓慢地说:“你……”他开了个头就不知道怎么继续下去了,只好继续看着地板,像要在那木头中间看出条缝、开出朵花来。


弗朗西斯看着王耀垂下的脖颈,睫毛下黑眼珠不安地转动,鼻头因为还未痊愈的感冒有点红红的,看上去又可爱又可怜。


他心跳得不比王耀慢,简直要从喉咙口蹦出来,可又像滚烫的烙铁一下被推入冰水中,滋滋作响,在这尴尬中渐渐凉了个透。弗朗西斯一瞬间甚至萌发了退意,想打个马虎眼,把这件事糊弄过去,这在他一向自信完美的生命中算破天荒第一次,先前面对的感情要不是太容易要不就是不在意,从未像现在这样辗转难言。可是心里又有个声音在不甘地问他自己“你愿意吗?”弗朗西斯当然不愿意。今天是平安夜,王耀感冒赖在家里,于是他做了花花绿绿看上去就喜庆的圣诞蛋糕,出门买了花和戒指,在墙角那一小窝松树上系上装饰礼物,还悄悄挂了槲寄生。现在戒指的包装盒还在他的西装口袋里,隔着薄薄的面料紧贴着他的皮肤,磕得他微微发疼。他想,再拖着也不是办法,如果还没来得及说出来王耀就走了,他怎么办呢?


他怎么办啊。






他们两个面对面站着,有心想说些什么,又觉得话堵在嗓子眼里,怎么说都不对劲。这难堪的沉默不知道持续了多久,几秒,几分钟,对王耀而已简直像一整个世纪,他觉得喉咙又开始隐隐作疼,又似乎是有些痒,吞吞口水都觉得浑身不舒服。


这时候他听到弗朗西斯极快地笑了一声,故作轻松却脱不开僵硬,王耀心底里浮出一丝怜惜,紧紧地闭了闭眼睛,然后听到弗朗西斯轻声说:“……先不说这个了,我们吃蛋糕吧,庆祝圣诞节。”


王耀觉得自己失去了思考能力,机械地点了点头。弗朗西斯从沙发下找出他先前乱蹬的毛绒拖鞋让他穿上,而王耀还抱着那束玫瑰。


弗朗西斯安抚地向他笑了笑,伸手把花抱进自己怀里,搁在了一边。


然后两个人坐到餐桌上,面对面低垂着头,吃了有史以来最沉默的一顿晚餐。那丑萌的红绿搭配的蛋糕上是两个Q版小人的笑脸,王耀分到的那一块上是金发的弗朗西斯,他的叉子叉进蛋糕里,那个灿烂的笑容随之瓦解。他恍惚间想:我让弗朗西斯难过了。


感冒似乎又加重起来。






这该是最糟糕的一个圣诞。弗朗西斯觉得自己把一切都搞砸了。本来他们可以作为朋友,在象征幸福的除夕夜开怀畅饮,谈天说地,王耀的脸蛋会因为感冒带来的低烧变得粉嫩如蔷薇,黑眼睛会因为节日的快乐而闪闪发光,如同黑夜上璀璨的银河迢迢。他们曾经这样快乐地相处了近乎一年,可现在,一切都因他一时脑热的告白而毁于一旦。


王耀的脸色不太好,眼皮有些泛红,眼尾也勾出点湿漉漉的水意,似乎又开始发烧。他精神也不大好,盘子里蛋糕象征性地吃了几口,就有些难以下咽似地微微蹙起眉头,但还是很体贴地刮着细细的一层奶油陪着弗朗西斯。


“耀,你先进去休息吧?”弗朗西斯开口。他很想凑过去摸摸王耀的额头,但又怕现在的王耀不能接受这种碰触,在座位上背脊挺得笔直,像个被缠满绷带的木乃伊。






王耀极快地抬头看了弗朗西斯一眼,嘴角扯出一个细细的笑,点了点头,起身把椅子摆放好。今天轮到弗朗西斯洗碗,他也顾不上自己没吃完很失礼——或者说潜意识里他觉得自己和弗朗西斯不用在意这些——很自然地把碟子留在了桌上,拖着拖鞋往卧室走去。


走到走廊里时恍惚间听到弗朗西斯犹犹豫豫的声音在背后响起:“……对不起,耀,不过……可不可以先别走?”


王耀胃里翻江倒海,眼角灼热想要落泪。他扶了一下墙壁,听着弗朗西斯低沉的声音心里莫名悲戚戚的,又猛然生出点想嘲笑弗朗西斯的欲望。嘴角抽了抽,到底没笑出来。


他没回头,在原地站了一会儿,最后声音低低地说:“……弗朗西斯,我不会走的。”






王耀回到床上,盖好被子。被子蓬松绵软,他和弗朗西斯上个周末一起拿到草坪上晒过的,似乎还有股温暖的阳光的气息,和窗外冰冷的没有星星的夜空从属于不同的世界,即使在这时也让人不自觉心安。王耀突然之间感到一股从心底产生的疲倦,于是顺水推舟把弗朗西斯和他的事抛到脑后,陷入了深深的睡眠。








梦里也不叫他安生,反反复复地出现弗朗西斯的身影,有时候是一闪而过的片段,有时候是一段泥沼般的回忆,把王耀拖进久远的时空里,梦里梦外纠缠在一起,像个浑浊的湖泊。王耀掉进去,深陷其中,大脑钝钝的,身体塞了棉花一样使不上劲。


他看到弗朗西斯走在雪地里,给旁边黑头发黑眼睛的亚洲人递过去一杯豆浆——是他自己。他欢欢喜喜地接过来,微微仰着头和弗朗西斯说些什么,法国人眯起眼睛笑,雪天里那双眼睛像雪洗过的紫水晶,透亮,映出一整个普罗旺斯。弗朗西斯又伸出一只手,把他的手拉起来,放进自己的兜里。王耀像个局外人一样懵懵懂懂地看着他们在雪地里越走越远的背影,脑海深处还有些印象,弗朗西斯的手宽厚又温暖,那杯豆浆是弗朗西斯专门买了豆子泡了一晚上,第二天起早给他打的,又浓又香,迎合他的口味放了不少糖。弗朗西斯平时总是像只猪一样赖在床上不想动,那些日子却定着闹钟起得很早,就因为他自己无意间随口一句“想回家喝豆浆了”,法国人就跟打了鸡血一样,天天伺候得很周到,此后整整两个星期他每天早上都有豆浆喝。王耀想到这里有点无奈想笑,还没再多时间仔细想,思绪就断了。


他坐在房间的桌子前写这个月的稿子,窗外银杏的叶子渐渐黄了,风里倒还吹着点夏天的气息。弗朗西斯突然推门而入,像一阵龙卷风似地飞扑到他面前,兴奋劲儿抑制不住,捧起他的脸就在脸颊上印足了五个吻,下巴上的小胡茬触到脸上有痒痒的感觉。法国礼仪真是奇怪,他故作嫌弃地推开弗朗西斯的脸,半真半假的抱怨还没说出口,弗朗西斯就像个复读机一样,眼睛亮闪闪地叫他的名字:“耀,耀!耀!怎么样哥哥发音是不是很标准?”他有些惊讶,弗朗西斯的这个吐字简直能称得上字正腔圆,比日常最常说的“你好”“再见”要熟练得多,在此之前弗朗西斯把他的名字翻来覆去地嘟囔过好久,总是带着抹不去的异域口音。弗朗西斯又抱着他在耳朵边上絮絮叨叨了很久,“我可是专门请了中文老师教我怎么念好这个字的”“以后就能天天叫你的名字了”“哥哥这么爱你该不该奖励哥哥一个吻啊”……王耀肩膀上搁着弗朗西斯的下巴,半张脸都埋在那毛茸茸的金脑袋里,作为被爱的回应他恨铁不成钢地敲着弗朗西斯脑袋说“你还不如让我教你把钱给我呢”……法国人像被中国人的爱财和不解风情逗笑了,胸腔像管风琴一样震动起来,凑在王耀耳朵上说了一句什么……


王耀没听清,颠三倒四地又梦到火车站,他提着中世纪的黑色皮箱,脑袋上的黑帽边沿落满了雪,弗朗西斯跟在后面,没戴帽子,雪就落到了头发上,像要把那一头耀眼的奶金色摧槁为死气沉沉的灰白色。天空灰蒙蒙的,城市的火车站裸露在天空下,四周人来人往,却岑寂无声,弗朗西斯的胡子没刮,眼底下一圈青黑,像熬了很久。他伸手抓自己的手,梦里王耀却退后一步,冷漠地避开了,提着箱子急匆匆地上了火车。汽笛轰鸣,外面景色一闪而过,窗户里最后定格的是弗朗西斯悲凄而落魄的面孔……


王耀知道这是梦了,他根本不会这样把弗朗西斯扔下!然而他在梦中只是静静地坐在座位上,座位坚硬而冰凉,他靠在窗户上往前面张望,却看到列车驶向一片幽深的黑暗……








王耀挣扎两下,醒了。


眼睛刚刚睁开半线,眼皮还是无力地耷拉着,他的意识不是很清醒,刚才似乎做了梦,睁眼的一瞬间忘了个一干二净,残留的一小部分是张熟悉的脸,王耀还没来得及细想,听到轻微的一声“啪哒”,床头的小夜灯悠悠地亮起了柔和的暖黄色的光。


弗朗西斯从床头柜上直起身子,被这么小一点点动静闹醒,看来也不是睡得很好,但在看到王耀半眯着的眼睛时,他一个激灵瞬间清醒了,支支吾吾有些狼狈地解释:“哥哥我怕你发烧……没有别的意思……”


王耀其实根本没听他说话。可能真的又有点发烧,他脑子晕乎乎的,无意识地舔了舔干裂的嘴唇。


弗朗西斯立刻住了嘴。“想喝水吗?”他轻轻拉开椅子走出去,伴随着玻璃杯清脆的碰撞和塑料袋被翻找的哗啦声,还有水流倒入杯子里的声音,很快他端着水和两粒胶囊回到了房间里,把王耀扶起来,将玻璃杯和药一起递过去。


“没关系,吃了药再睡一觉,明天就好了。”他说。


王耀几乎是寻着本能张嘴喝了水吃了药。那水温温热,还甜滋滋的,弗朗西斯应该往里面加了一些蜂蜜。


渴得发烟的嗓子受到蜂蜜水的滋润,立刻好受多了,王耀眼睛又闭起来,自己缩回被窝里,头发乱成一团。做梦也很耗力气,他根本没得到休息,此刻迫切需要睡眠。


隐约又似乎听到弗朗西斯的声音远远地传来,问,“耀,你是不是快要离开法国了?”王耀浆糊似的脑袋根本没办法理清这句话想表达什么意思,本能地“唔”了一声。


他感觉灯被重新关上了。弗朗西斯又拉开椅子坐下来。王耀知道他在旁边,总觉得很安心一般,再睡过去,这次不再乱七八糟地做梦了。






弗朗西斯等了十几分钟,听到王耀的呼吸渐渐又归于平稳,才凑过去摸摸他的额头。


出了一脑门的汗,但几乎不怎么烫了,再吃了这道药,明天应该就没问题了。他松了口气,拿手给王耀理了理头发,又开始烦恼自己要怎么办。


窗帘缝隙里透出来几丝白鹅毛般的灯光,街道上偶尔还会传来几声快活的歌声,弗朗西斯借着那微弱模糊的光,坐在椅子上痴人似地看王耀线条柔和的脸,在昏沉的夜色中,那轮廓像隔着毛玻璃一般朦胧不真切。


他又想起第一次遇见王耀时,巴黎的天少见的阴沉如伦敦,天上飘着细蒙蒙的雨丝,东方人独自站在协和广场上,压着个鸭舌帽没有撑伞,一身素白的T恤,踏着帆布鞋,手边上一个大号的HelloKitty行李箱,莫名就让人觉得很可爱。靠下的一节裤脚被雨水打湿了,他便把裤脚挽起来,露出一截细白的脚踝。那个时候弗朗西斯听着从鱼嘴雕塑里流出的细流落进喷泉池子里,水声哗啦啦作响,因为阴郁天气而低落的心情突然就晴朗起来。他走近点,看到亚洲人帽檐下那一双眼睛黑曜石一般闪耀,眼角隐隐约约像是噙着点笑意,就觉得王耀实在有一张足够好看的皮囊。


弗朗西斯记得很清楚,当时自己走上去,和王耀说的第一句话是:“Bonjour, beauté.”(你好,美人。)第二句话是:“Tu veux boire un verre avec moi?”(愿意与我共饮一杯吗?)


后来某一次,他们在逛街的时候迎面遇上一个横冲直闯的抢劫犯,周围人纷纷回避的回避,报警的报警,王耀却把手里东西往他怀里一推,飞身对着抢劫犯就是一腿。那看起来细细弱弱的腿脚不知道有多大力气,身高八尺肌肉虬劲的欧洲大汉硬生生被踹飞出去,王耀冲上去又是一套擒拿手,打得人鼻青脸肿哭爹喊娘,坐在人后背上把抢劫犯反手按地上,波澜不惊地冲目瞪口呆的自己颔首示意叫警/察来押人吧……后来每每想起,弗朗西斯都觉得自己福大命大,居然没在第一天就被收拾了,王耀果然还是爱哥哥的。


想到这儿弗朗西斯的嘴角跟着扬起了点。他苦中作乐地想,其实那么恐怖的事情哥哥我也挺过来了嘛。除了耀不理自己,其他还有什么好害怕的。








弗朗西斯站起来,走出卧室,拿出手机编辑了条短信,点击发送。


他看了一眼时间,03:29,得亏贞德小姐没有睡觉开机的习惯,不然他大晚上的就又得经受一番腥风血雨的摧残。


弗朗西斯平时不抽烟,就去开了瓶红酒自娱自乐。平安夜天气却不怎么样,望过去天空黑漆漆一片,无星也无月。他轻轻地哼起了一首没有调子的歌,看着细雪堆积的空阔的街道,喝完了放在手边的那瓶红酒。然后他把杯子和酒瓶收好,走到圣诞树边上,找出他藏在背面的槲寄生。


他带着槲寄生进了卧室,把它挂在了门后面。槲寄生被誉作万灵药,弗朗西斯把它挂在房间里,希望王耀能早早好起来;传说槲寄生下接吻会带来幸福,弗朗西斯低下身亲亲王耀的额头,许下一个愿望。








圣诞节当天的天气预报说整日为晴,但晚上也许会有突如其来的降雪,总之王耀醒来的时候整个巴黎阳光灿烂,耀眼的金色即使隔着窗帘都能感受到。


也许是昨晚那道药,也许是后半夜不错的睡眠,王耀觉得自己的感冒好了大半,从床上爬起来的时候简直神清气爽,忍不住大大地伸了一个懒腰。昨晚上那要死要活的难过劲儿一过,像阵烟雾似的再缈无形踪,王耀呆愣几秒,不受病毒侵害的脑袋总算恢复正常运转,他可以认真思考昨天发生的事了。


虽然那莫名其妙的悲观散了,但该有的尴尬还是逃不过。王耀也并不感觉自己是常理中那样怒不可遏或者感到恶心什么的,——也许更多的是一种惊讶,还混着些许腆然的羞怯。他在房间里磨蹭了老半天,思考出门见到弗朗西斯应该说些什么才能挽救一下昨晚那世界末日般的糟糕气氛。


在房间里抱着脑袋想了二十分钟,王耀最终以装饰扼腕的悲痛表情决定兵来将挡水来土掩,以不变应万变,终于蹑手蹑脚地打开了门,像只做了坏事悄咪咪的猫。


然后经过长达三分钟的沉默,王耀站在卧室门口,后知后觉地发现弗朗西斯已经出门了。


他松了口气,走到洗漱间去洗漱,看到镜子上贴着一张便利贴,上面是弗朗西斯写的“哥哥我先出门了,晚上见”,下边画了个笑容灿烂的Q版小人,卷头发的小人意外的有神韵,王耀就觉得心情美妙。


其实是怕自己尴尬吧。


他打开水龙头,拿出牙刷挤上牙膏,开始刷牙。








锅里放着温热的米粥,保温杯里是热滚滚的豆浆,除了嘴里有些淡,王耀对这顿早饭非常满意。弗朗西斯作为优秀的甜品师,在料理上的造诣也不浅,王耀自己做得一手好中国菜,川鲁粤苏浙闽湘徽样样精通,偶尔想吃吃中国早餐,于是威逼利诱弗朗西斯给他做,现在法国人用砂锅也用得贼六,熬的粥能恰到火候。


王耀仔细想了想,洗碗手套是买双人的,拖鞋是买双人的,毛巾牙刷都是双人的,好像不知不觉就习惯了和弗朗西斯住在一起,每天为争论今天吃中国炒菜还是法式西餐而互相抢油。


他愣了一会,莫名其妙叹口气,喝下了最后一口豆浆,把碗和杯子端去洗了。


墙上挂着的日历上在今天打了个红圈,王耀路过时看了一眼,惊觉自己差点忘了重要的事。


他洗完碗,穿上厚厚的羽绒服下楼,蹬上了停了楼下的自行车,哼哧哼哧地往宠物医院骑去。


弗朗西斯说晚上见,以王耀对他的了解,法国人肯定还要搞些幺蛾子,也正因为如此王耀不急着解释。算是多留给自己的时间,他得再想想,哪怕内心模糊有了个答案,中国人对感情一向谨慎,多想想总不会坏。


但是这样也说明弗朗西斯百分之百记不起去接他儿子出院了。王耀想,亲情凉薄啊儿子,还是爹爱你。








金毛叫弗朗西斯二世,王耀很喜欢它,当初在宠物店看到它时它还是只小狗仔,半截手臂长。王耀骑着自行车路过,小金毛像打了激素一样兴奋地嗷呜嗷呜叫起来,直冲王耀摇尾巴,湿漉漉的黑眼睛亮闪闪的,看得王耀心中就是一软。


爱一切毛绒绒的小动物的王耀登时迈不动腿了,扶着自行车走过去,隔着玻璃橱窗拿手指逗小狗仔。


这时候店主走过来,先是有些疑惑的样子,看到王耀就笑起来。“我以为怎么了,它平日里很乖,很少叫的。”店主是个又乖又帅的意大利人,声音软绵绵的,笑得很天使,“看来它很喜欢你呐!”


中国人信什么?信缘分啊!这是什么?这就是缘分呐!


店主看王耀的样子,把金毛抱出来递给他,王耀也顾不上不好意思了,道了声谢就喜滋滋地蹭小狗仔。这也是他在巴黎认识费里西安诺的契机。两个都是温和友善的人,火速地成了朋友,和费里西安诺谈话是一种享受,更别说还可以蹭狗玩,接下来的几个星期里王耀周末既不到弗朗西斯的店里去写稿子,也不和弗朗西斯一起出去玩了,有事没事就蹬着自行车跑费里西安诺的店里撸狗。他住弗朗西斯家里,也不好意思跟人提自己想养狗,因此更加卖力地往宠物店跑。


弗朗西斯旁敲侧击过几次,王耀都支支吾吾搪塞过去了,就是不着家,搞得法国人异常委屈。


费里西安诺曾经好奇地问过:“家里不能养吗?”王耀难为情地摇头:“住在朋友家,不好意思给他添麻烦了。”从此之后费里西安诺再没多说什么,每次王耀来都笑嘻嘻地泡好咖啡切好蛋糕,把金毛放出来给王耀抱抱揉揉,再坐一块儿谈天说地。


王耀一直都想叫金毛“儿子”,总觉得这种关系怪可爱,又觉得这还是费里西安诺的狗,实在不好意思,每次想起都有些遗憾。小家伙还是乐呼呼地舔他的手,憨厚可爱。


十月一日,王耀生日,交了稿子本想去撸狗,又想起弗朗西斯说要给他过生日,只好忍痛作罢,坐车回了家。


刚进家门,一个熟悉的小身影嗷呜叫着就朝王耀扑过来,小尾巴简直要甩到天上去。王耀愣了一下,睁大眼睛,不敢置信地摸着金毛犬的脑袋,简直要喜极而泣,哽咽地叫了一声:“——儿子!!!”


弗朗西斯风情万种地靠在门边,本来想说些什么,听到这声老父亲的呼唤,嘴角抽了抽,好半天才回过神来,叹一口气,没再继续摆POSE,走过去酸溜溜地戳了戳王耀乐得冒泡的脸蛋,自己忍不住笑了,“生日快乐,耀耀——现在可以安安心心留家里了吧?”








金毛呼啦着尾巴乖乖蹲地上,自来熟得很,在新家里没半分不自在,看看弗朗西斯又看看王耀,亲昵地吐舌头。


“该给他取个正经名字吧?”王耀寻思。


弗朗西斯闻言玩心大起,摆出慈祥的笑容冲金毛喊:“王耀!乖宝宝,过来!”


金毛无辜地看法国人一眼,没理他,继续冲王耀屁颠颠地摇尾巴。


王耀笑眯眯地一巴掌呼在弗朗西斯后脑门上,打得弗朗西斯“嗷”地叫唤了声。然后他冲金毛招招手,亲切地喊:“弗朗西斯,到爸爸这里来!”


金毛不明就里,但看到王耀招呼它,立马精神抖擞,在弗朗西斯痛心疾首的目光中跳梭梭地就扑到王耀腿上了。


王耀转头温温柔柔冲弗朗西斯一笑,“看来儿子比较喜欢这个名字呢。”


弗朗西斯敢怒不敢言,心里悔恨自己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然后他突然福至心灵,贱兮兮地凑过去,和王耀讲歪理:“它跟我一个名儿,也算是我儿子吧?你是它爸爸,我是它什么?”


王耀心情好,沉迷于撸儿子没多想,随口说:“哦,那以后你当爸爸我当爹吧。”


弗朗西斯立马圆满了。








费里西安诺拨了个电话过来,和王耀仔仔细细地讲了照顾金毛需要注意的事项。


王耀很真诚地道谢,“谢谢你啊,费里!”


“没有关系啦,能顺利把狗狗接回去养真是太好了。”费里西安诺在电话那头笑,“你的那位法国朋友对你真好!”


“现在他是我儿子的爸爸了!”王耀笑嘻嘻地说,丝毫不觉得有什么问题。


偶然路过听到的弗朗西斯露出了迷之笑容。








前些日子弗朗西斯二世感冒了,整天拉肚子,也没什么食欲,天天趴在家里地板上萎靡不振,金色的皮毛看起来都黯淡不少,看得王耀心尖子都在颤。他和弗朗西斯商量了一下,一致同意忍着离别的痛苦,让儿子在宠物医院里治疗几天,等病好了再接回家来。


把儿子送去治感冒了,结果回家里,转头王耀也感冒了。


弗朗西斯在一旁幸灾乐祸:“不愧是亲父子——哎你别动,好好躺着,被子捂好一点啊!中午哥哥给你熬粥喝,你先把药吃了!”


被迫躺床上被捂得严严实实的王耀翻了个大白眼,瓮声瓮气地嘲讽:“笨蛋才不会感冒!”


——然后就心安理得地在床上躺尸,不干家务活也不工作,接受弗朗西斯无微不至的照顾了。








弗朗西斯二世好多天没看到他家大人,在王耀出现的一瞬间就乐乎得热泪盈眶想飞扑到它爹身上了。


“好啦儿子,你现在这么重,扑过来我就接不住你了!”王耀亲昵地拍拍二世的狗头,跟医院里道了谢,签了字,带着儿子回家。


弗朗西斯二世欢脱地在家里哒哒哒地跑了几圈,确认没有妖艳贱货趁它不在上位,总算满意了。王耀坐地上和它玩了半小时,撸了狗更觉得心情愉快,终于准备久违地干干正事,叫儿子乖乖地自己玩会儿,坐到书房的桌子面前,拿起笔准备写稿子。


作为一个美食记者,他当初就是因为这个和弗朗西斯成为了无话不说的朋友。弗朗西斯总是不吝啬于带着他去拜访很多有名的甜品师和厨师,王耀写了无数巴黎美食的文章,却还没写过有关弗朗西斯的报导。


就算不加友人滤镜,弗朗西斯的手艺也是一等一的好,何况他还脸好身材棒,也很有法国贵族的绅士礼仪,骚包是骚包了点,也自恋,却不得不说很有男人味儿。弗朗西斯的女人缘一向好得让人眼红,甜点也好吃,在巴黎可以说是霸道横行。王耀不是不愿意写写弗朗西斯的手艺,却总觉得怎么写也写不出那种……惊为天人的感觉,遂一直推延着。


王耀本来想写一篇赞美弗朗西斯手艺的文章,在圣诞节送给弗朗西斯当礼物的。他一点儿也不害怕弗朗西斯会觉得寒碜,对待自恋狂最好的礼物就是真心实意夸夸他嘛……这点不会错的。


虽然现在他们之间有点误会和尴尬——或者说就是因为他们之间有点误会和尴尬,王耀觉得自己必须写点什么。可是那种无法形容的独一无二的感觉他还是有些无从下手,哀嚎一声趴到了桌上,望着窗外发呆。


阳光好的时候看什么都觉得很舒心,外面的银杏落了大半叶子,却还是剩下许多,金灿灿地挂满了树梢,像是阳光藏在了里面。有几只灰胸脯的麻雀叽叽喳喳地在树枝上跳来跳去,一阵风来,它们又颤着翅尖飞到别处去了。王耀总喜欢看这样的场景,平静祥和,让人能肆意放空思绪。


风吹得书房的窗帘轻轻晃动,王耀往前趴了些,想把窗子关起来,眼睛里还是漂亮的扇形叶子,在阳光下闪闪地发着光,风吹过……


他总觉得有些熟悉。也是在书房,外面是摇曳的银杏叶,他伏在桌子上写文章,有人走进来……弗朗西斯。弗朗西斯高高兴兴地冲进来叫他的名字,炫耀自己的发音有多么准确,重申了几遍是特意为他学过的,像个要夸奖的小孩子……他嫌弃弗朗西斯乱花钱,然后弗朗西斯笑着说了什么……是什么来着?他当时当玩笑听了之后一笑而过的话……


王耀想起来了!弗朗西斯当时笑嘻嘻地凑到他耳朵边上说:“那以后哥哥把工资全部上交给你管着!”……


今天太阳实在太大了,王耀突然觉得脸有点红,整个人像只虾一样缩成一团,无声地啊啊啊啊。他以前总觉得自己作为礼仪之邦的中国人,察言观色的本领不在话下,情商也算不上低。结果现在想来,那么露骨的话弗朗西斯都说过,他还乐乎乎地当玩笑一听就过,昨天他还觉得弗朗西斯的告白很突然乃至于让人猝不及防……自己是不是瞎子啊?!


他害羞了一阵子,又跟没骨头似地在桌上躺尸,心里隐隐约约觉得自己总归是高兴的。外面蓝天白云,王耀觉得时间过得真快,他是二月底来的巴黎,算是抓着春天的头,现在法国已经冬天了,他在这里认识了很多朋友,吃了很多美食,写了一些报道,赚了一些钱,过了一次生日,还拥有了一条金毛犬,那是弗朗西斯送的……他和弗朗西斯一起出门,一起逛商场,猜拳洗碗,共同维护家里的卫生,对法国菜和中国菜哪个好吃争执不休,又在吃对方做的东西时赞不绝口……


王耀的笔在纸上涂涂画画,而他觉得自己的答案愈发清晰起来,跃然纸上。


他和弗朗西斯在同一个家里见证了巴黎的春夏秋冬——而人一辈子,不也就是由几十个春夏秋冬组成的吗?








电话屏幕亮起来,又是一个来电显示。弗朗西斯看了一眼,忧郁地叹口气,觉得自己今天是不得不过这关了。


他接通电话,笑嘻嘻地说,“Salut,Chère jeune fille……”


话还没说完,对面贞德就急匆匆地打断他,话语间是隐藏不住的怒气:“亲爱的弗朗西斯·波诺弗瓦先生,由于您的原因我现在一点也不好!趁着事情还没偏离正轨,您介意向我说明一下昨晚上那莫名其妙的短信是怎么回事吗?”


“啊,那个啊……”弗朗西斯想了一下,“就是字面意思,哥哥我准备为爱流浪了!”


贞德为波诺弗瓦家族工作很久了,在家族内部也是核心人员,和弗朗西斯更是交情不浅。虽然弗朗西斯老一副吊儿郎当的样子,自称不喜欢工作最喜欢罢工,但他身体里波诺弗瓦家的血液就决定了他生来就是继承人。贞德深吸一口气,“弗朗西斯你听着,你本科就读的工商管理,也顺利拿到了伦敦商学院的管理学硕士学位,本来应该直接进入公司管理层开始为今后的接盘做准备,你却以不感兴趣为由,在巴黎自己开了间甜品店过日子。你父亲纵容你,对这件事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可那是因为他知道你的能力足以胜任管理整个家族企业,而不代表他放弃让你继承家族。家里给你的空间已经够大了,弗朗西斯,你不该一而再再而三地要求更多,而是在玩几年后在适当的时机重新融入家族!现在这件事我为你瞒着,可我也敢赌誓,波诺弗瓦先生是绝对不会允许你擅自离开法国的!”


“老爷子确实不会愿意吧?”弗朗西斯自言自语地嘟囔一句,还是一副轻松的语气,“不过没关系吧,毕竟这是哥哥我自己的事情。”


“这可不是一件小事,弗朗西斯!就算你喜欢谁,你可以把她接到法国——不,巴黎来啊!你可以给她买漂亮的房子,天天下班回家就见到她!”贞德要疯了,她简直不能理解。


“我也很想这样,可是他似乎不太愿意……”弗朗西斯也叹口气,“我还在追求他。”


他?贞德想,这小崽子还真会给自己找事情!不过还好,波诺弗瓦家族惯产情圣,家风一向开放,想来不会太难以接受,她操碎了心,咬咬牙说:“不管你是想办法把人留在巴黎也好,换个人追求也好,总之不要再提这件事!弗朗西斯,你现在还年轻,也许是之前的日子过得顺风顺水,你不知道自己的身份是多么重要。你喜欢一个人,想要和他组成家庭,那你得有足够的经济基础。也许你认为这很俗气,但这是现实!”


弗朗西斯笑笑:“谢谢你,贞德,你还是那么善良。可是我有能力完全凭借我自己的力量去养活一个家,不是吗?我不希望听到你说我的甜品店是靠着家族才维系下去的。”


贞德知道弗朗西斯说得不错,他本来就是一个优秀的人。可谁会拒绝变得更加优秀呢?她叹了口气,说:“弗朗西斯,你假如因为情情爱爱放弃自己的继承权,那会是一件很可惜的事。”


电话那头沉默了一下,而后响起弗朗西斯温温柔柔的声音:


“不,亲爱的小姐,那永远不会是一件憾事。”








弗朗西斯看了看手表,五点半。他给王耀发了个短信,邀请他到协和广场来。这样事完之后,不论结果是好是坏,他们都能共进晚餐。


王耀很快就来了回信,说好。弗朗西斯嘴角忍不住就露出一丝微笑。他把那个字来来回回反复看了几遍,收起手机,在喷泉池旁坐下。


弗朗西斯选这里不是没理由的。这是他们第一次见面的地方。弗朗西斯觉得意义重大,虽然他也并不打算把这里当做终点;反之,不论得到怎样的答复,这里象征着新的起点。


他手里面拿着戒指盒和一张圣诞贺卡,这是他今天要给王耀的全部礼物。周围人来人往,大多都带着笑脸,有人认出他来,走过来握手、亲吻脸颊,弗朗西斯一一笑着回应了。


“圣诞快乐!祝你心想事成!”人们快乐地喊到。


“谢谢!”弗朗西斯说,“这是对我最好的祝福!”








冬天天黑得早,街上的灯像五彩斑斓的星星一样亮起来,圣诞的音乐在巴黎的街上欢快地奏响。弗朗西斯突然站起来。隔了老远,他看到王耀穿着一身喜庆的红色羽绒服走过来。中国人戴了个毛绒帽,平日里扎起来的头发放下,温驯地垂在肩膀上,他把大半张脸藏在围巾里,露出那双黑亮的眼瞳,清俊的眉眼含着点笑意,看起来分外温柔。


弗朗西斯一瞬间觉得自己的心又被什么击中了,就像他们第一次见面那样。


“Joyeux Noël!”王耀走到弗朗西斯面前,抬起头笑着说。


“圣诞快乐!”弗朗西斯附身吻吻他的脸颊。这句话是用中文说的,还有些生疏,弗朗西斯却一脸认真,显出点稚拙的可爱。


王耀把围巾往下扒了扒,唇角勾着笑,十分配合地打趣说:“亲爱的弗朗西斯先生,您今天叫我来,是有什么东西想交给我吗?”


弗朗西斯见王耀一副心情不错的样子,眯着眼睛像只狡黠的小狐狸,心中隐隐松了口气。


他笑起来,虚捏着不存在的帽子绅士地行了一个古老的脱帽礼,将那张牛皮纸制的圣诞卡片递过去:“是的,Ma chérie,你愿意赏脸看一看我的心里话吗?”


“您小气得别具一格。”王耀眼睛闪着奇异的光,目光极快地掠过弗朗西斯,嘴上说着揶揄的话,双手却郑重地把卡片接过去。


他忽然有些紧张,耳朵开始微微发烫,热度从耳朵根烧到了脖颈,还好戴着围巾又在夜晚,想来弗朗西斯不会发现。


王耀轻轻地拆开贺卡,像在对待一件稀世珍宝,只看了一眼,呼吸就屏住了。


卡片上只有一句由汉字构成的话,字歪歪扭扭一笔一划地排在一起,像小丑手拉手跳起了天鹅舞,或者孩子认真又稚拙地写出的心里话:




留下来,或我跟你走。




王耀突然觉得眼眶发热。他抬起头看弗朗西斯,敏锐地看到了对方垂下的手上还有钢笔压出的痕迹,沾着一点没洗干净的墨水。弗朗西斯也在看他,眼神和昨晚无异,依旧坚定又柔软,紫色瞳孔里的温柔简直要化作海水,把王耀溺死在其中。


“耀,我买了戒指,本来昨天想给你的。”弗朗西斯缓慢而郑重地说。他想单膝跪地,问王耀愿不愿意试着去接受他,可还没开始动作,王耀就紧紧地握住他的手。


“弗朗西斯,”王耀眼眶有些发红,嘴角却上扬,声音低低地说,“你和我一样吝啬啦……看,我也只为你准备了一张纸片,你先看看它吧!”


他有些手忙脚乱地从自己的口袋里摸出一张叠得仔仔细细的纸片,放到了弗朗西斯拿着戒指的手上。弗朗西斯看着中国人澄澈的黑潭一般的眼眸里清楚地映出自己的模样。“打开看看!”王耀催促。弗朗西斯像在等待命运对他做出判决,以一种绝对的理智与茫然打开了纸条。


真该说他们不愧在同一个屋檐下生活了一年,那纸条上也只有短短一句话,甚至比弗朗西斯还要不正式——他认出来这是王耀平日里写稿子打草稿用的纸。王耀说得不对,弗朗西斯明显比他慷慨那么一点。


可是弗朗西斯觉得全天下的幸福都在一瞬间涌到他的心里了!


他攥紧了戒指和纸条,下一秒狠狠地把王耀抱进怀里,像抱着自己失而复得的珍宝,想大哭又想大笑。周围人们看到法国男人失态的表现纷纷笑起来,祝福地鼓起掌,在一片起哄声中,王耀拍拍他的背,笑着说:


“好啦,弗朗西斯先生,你现在可以为我戴上戒指啦。”






天上下起了小雪,温温润润地飘下来,又细又轻,像个温柔的梦,像初见那天的雨,像朦朦胧胧中诞生的爱情。


雪花有几片飘飘悠悠地落在了弗朗西斯的手上,落在了他握住的纸条上,晕开了一点点字迹,遇见了上面的一小句话:






弗朗西斯做的甜品很美妙,我总苦于无法描述它的好。


现在我懂了。那该是幸福的味道。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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